2012-03-25
(表1)灾情及需求
上报:(2012年第—号)
灾 情 统 计 | ||||||||||||||
发灾时间段 | 灾害种类 | 受灾区域数 | 受灾人口 (万人) | 因灾死亡人口 (人) | 因灾失踪人口 (人) | 因灾伤病人口 (人) | ||||||||
地 | 县 | 乡 | 村 | |||||||||||
月日时 至月日时 | ||||||||||||||
紧急转移 安置人口(人) | 需口粮救济 人口(人) | 倒房间数 (间) | 损房间数 (间) | 毁坏耕地面积(公顷) | 农作物/草场受灾面积(公顷) | 灾区年人均 收入(元) | 直接经济损失 (千万元) | |||||||
救 助 需 求 | ||||||||||||||
序号 | 品名 | 规格/型号 | 单价 | 数量 | 总价(元) | 预计受益人数 | ||||||||
备注 | ||||||||||||||
灾情简要描述 | 当地救助活动 | 媒体报道情况 | ||||||||||||
经手人:核准人:批准人:填报单位:(盖章)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适用范围:
(一)适用范围:该表为下级红十字会向上级红十字会报告灾情及需求时使用。分为三部分:灾情统计、救助需求、备注。灾情统计:反映的是危害严重的洪涝、风雹(包括龙卷风、飓风、沙尘暴等)、地震、干旱、雪灾、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发生发展情况的统计。
(二)填表基本要求:
1.本表为中国红十字会统一的救灾工作报表,在填报时不能删减或修改表格中的栏目;
2.报送时间要求:《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救助规则》明确规定,首期灾情报告应及时报送,一般不得超过48小时。区(市)县红十字会在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向市红十字会报告,市红十字会在灾情发生48小时内报省红十字会。重大持续性灾情需在初报24小时内续报,直到灾情不在继续才能停报。
3、报送方式:全市红十字系统统一使用《中国红十字会救灾工作报表》汇总数据盖章后逐级通过传真上报灾情。如遇紧急情况无法传真报表,可核实数据后用其它通讯工具先向市红十字会报灾,后补报纸质报表。
二、填写说明:
(一)灾情报表编号规则:
编号分为三部分,年度、主号、副号。当年上报第一个(类)灾情为xxxx年1号,在同一灾害中,随着时间的推移受灾情况会不断变化,下级红十字会可以根据灾情进展适时上报最新灾情,此灾情若需续报则为xxxx年1-2号,此时,主号不变,而副号则为更新的次数,以此类推,直至本次灾害结束。
(二)“灾情统计”指标说明:
1.发灾时间段:指灾害发生的持续日期,采用公历年月日方式填写,从灾害发生时间起至灾害结束时间止。
2.灾害种类:指洪涝、风雹(包括龙卷风、飓风、沙尘暴等)、干旱、地震、低温冷冻、雪灾、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种类及分级请参见《成都市红十字会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试行)》(成红会发〔2011〕49号)规定。
3.受灾区域:指本行政区内受到灾害影响,且造成一定损失的地区。
4.受灾人口:指本行政区内因自然灾害遭受损失的人口数量。
5.因灾死亡人口:指以自然灾害为直接原因导致死亡的人口数量(含非常住人口)。
6.因灾失踪人口:指以灾害为直接原因导致下落不明,暂时无法确认死亡的人口数量(含非常住人口)。
7.因灾伤病人口:指以自然灾害为直接原因导致受伤或引发疾病的人口数量(含非常住人口)。
8.紧急转移安置人口:指因受到灾害威胁、袭击,须在24小时内离开其住所转移到其它地方的人口数量。
9.倒房间数:指因灾导致房屋两面以上墙壁坍塌,或房顶坍塌,或房屋结构濒于崩溃、倒毁,必须进行拆除重建的房屋数量。统计时,以自然间为计算单位,独立的厨房、牲畜棚等辅助用房、活动房、工棚、简易房和临时房屋不在统计之列。因灾遭受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牧区帐篷,每顶按3间计算。
10.损房间数:指因灾导致房屋部分承重构件出现损坏,或非承重构件出现明显裂缝,或附属构件遭受破坏,须进行较大规模的修复才可以居住的房屋间数。统计时,以自然间为计算单位,独立的厨房、牲畜棚等辅助用房、活动房、工棚、简易房和临时房屋不在统计之列。因灾遭受严重损坏,须进行较大规模修复的牧区帐篷,每顶按3间计算。
11.毁坏耕地面积:指因灾导致被冲毁、掩埋、沙砾化等,在短期内不能恢复的耕地面积。
12.农作物:指粮食、经济和其它作物的总称。其中粮食作物是指稻谷、小麦、薯类、玉米、高粱、谷子、其它杂粮和大豆等粮食作物总称。
13.受灾面积:指因减产1成以上的农作物播种面积。如果同一地块的当季农作物多次受灾,只计算其中受灾最重的一次。
14.直接经济损失:指受灾体遭受自然灾害袭击后,自身价值降低或丧失所造成的损失。直接经济损失的计算方法是:重置受灾体所需费用、折旧率、损毁率(损毁程度)三者之积。
(三)“救助需求”指标说明:
救助需求:指除当地政府、红十字会及其他社团已解决的问题外,灾区的救助工作还需要上级红十字会给予的物质和资金援助。
(四)“备注”指标说明:
1.灾情简要描述及:指对灾情以及实际困难进行文字描述和反映,特别要说明发生灾害的具体地区等。
2.当地救助活动:简要概述当地政府以及红十字会的救助工作。
3.媒体报道:指当地主流媒体发布的,能全面、客观地反映灾情的报道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灾情演示文稿、报告等。
4.备注可以附件形式发送,但必须在相应空格内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