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16
成华区居民范某成、林某金、雷某琼、李某、康某因患重大疾病影响基本生活,申请人道救助。经社区、街道初审,区红十字会复审并经党组研究决定,同意发放范某成、林某金、雷某琼、李某、康某人道救助金各3000元。1月16日,区红十字会已将救助金转至受助人银行卡上。转账情况已反馈受助人。
特此公告。
附:申请人基本情况
1.范某成,59岁,男,龙潭街道居民。低保人员,患有食道癌,医疗花费高,影响基本生活。
2.林某金,45岁,男,龙潭街道居民。低保人员,患有鼻炎非角化性癌伴骨转移T4N3M1,骨继发恶性肿瘤,医疗花费高,影响基本生活。
3.雷某琼,55岁,女 ,龙潭街道居民。低保人员,患有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多年,医疗花费高,影响基本生活。
4.李某,59岁,男,跳蹬街道居民。低保人员,患有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肝衰竭等疾病,医疗花费高,影响基本生活。
5.康某,59岁,男,跳蹬街道居民。低保人员,患有慢性肾脏病5期疾病,医疗花费高,影响基本生活。
成华区红十字会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