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07
成华区居民漆某碧、赵某刚、何某航因患重大疾病影响基本生活,申请人道救助。经社区、街道初审,区红十字会复审并经党组研究决定,同意发放漆某碧、赵某刚、何某航人道救助金各3000元。2月5日,区红十字会已将救助金转至受助人银行卡上。转账情况已反馈受助人。
特此公告。
附:申请人基本情况
1.漆某碧,66岁,女,青龙街道居民。低保人员,患有多发性骨髓瘤、恶性肿瘤化疗、高血压3级、骨和骨髓继发性恶性肿瘤等,医疗花费高,影响基本生活。
2.赵某刚,59岁,男,猛追湾街道居民。低保人员,患有慢性肾脏病5期,重症肺炎,心力衰竭,高血压病3级等,医疗花费高,影响基本生活。
3.何某航,52岁,男,万年场街道居民。低保人员,患有认知障碍、脑出血后遗症、多发性脑梗死、高血压3级、脑萎缩等,医疗花费高,影响基本生活。
成华区红十字会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