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27
近期,成都市第三十八中学学生刘某仪因家庭经济困难向学校申请区红十字会帮困助学救助项目,经所在学校、区教育服务中心初审,区红十字会复审,符合申请条件,给予刘某仪家庭一次性定额5000元的帮困助学救助金。5月27日,区红十字会将5000元救助金转至受助人银行卡上。转账情况已反馈受助人。
特此公告。
附:申请人基本情况
刘某仪,女,成都市第三十八中学学生。低保家庭,父亲肾移植术后门诊定期随诊,医疗花费大,家庭经济困难。
成都市成华区红十字会
2024年5月27日